外勞放假 家屬:失能者乏人照顧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外籍看護要喘息,那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喘息?」失能者家屬蘇媽媽13日在公聽會上,對於勞動部強制外勞休假、調薪的政策沉痛抗議。家屬批評,政府沒提供配套措施,本國居服員完全不足以彌補外勞回國、休假的空缺。勞動部回應,將於1個月內提出修正外籍看護來台照顧年限的辦法。
立委楊玉欣表示,國內目前約有74萬失能人口,從事照顧服務工作的本國勞工卻只有4萬人。國內的外勞政策與長照服務對於需求者來說非常不友善,外勞來台照顧年限不得超過12年、工作期滿3年須強制出國1天、外勞行蹤不明雇主申請遞補有3個月等待期、工作內容的嚴格限制以及聘僱外籍看護家庭不得申請喘息服務等。近日又傳出勞動部要強制外勞休假、調薪,讓失能家庭負擔更重。
【外勞休假家屬怨】 失能者家屬蘇媽媽說,她們家的印傭11月底要回國,家中的2個失能、殘障子女如何照顧?本勞1天薪資2200元、1個月6.6萬,且政府規定有請外勞的人,沒有資格再申請政府的長期照顧。蘇媽媽憤怒表示,「我們的所得又沒有增加,為什麼政府還要幫外勞加薪?香港、新加坡的國民所得都比我們高,聘外勞的成本卻都比我們低,難道說增加的部分政府要出錢嗎?」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劉于濟表示,申請外勞是很無奈的,就他而言,從小就要24小時被照顧,但政府提供的居服員臨托或個人助理,限制每個月只能使用居服200小時,數日就用完。如果外勞必須回國、休假,他也無法生活。
天使學著飛重症嬰幼兒家屬社團團長梁家怡說,她們的孩子需要每天扛20多公斤的呼吸器、抽痰機才能出門,並且24小時貼身照顧小孩,需要細心與技術,政府的居服員擔心會因為失誤讓孩子夭折,不願意為重症癱瘓兒童的家庭提供照顧服務。一旦外勞休假,家屬完全不能休息;若外勞逃跑,家庭得在3至6個月後才能申請替補,受懲罰的往往是雇主。
【勞動部:兩者兼顧】 家庭照護者關懷總會秘書長簡璽如說,由於現在專業人力嚴重不足,服務制度出現斷裂,因此政府如何長時間建立服務、補足人力是很重要的,例如可讓健康的退休人力在社區中維持勞動力,服務他人,或是培訓大專院校志工擔任居服員,達到照護無缺縫。另外,外勞應該要如本國居服員,設立團體互助機制,讓外勞能有精神支持,並交換工作技巧。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賴家仁說,過去訂定《就業服務法》時,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希望外勞是短期、補充性的勞力。如今卻被批評家事勞工的勞動保障不足的問題,並演變成外勞為主、本勞為輔的情形。賴家仁強調,勞動部希望政策能夠兼顧失能家庭的需要與外籍勞工的權益。
楊玉欣回應,不是反對外勞提高勞動條件,而是政府不可以把所有責任和負擔轉嫁到失能家庭身上。楊玉欣要求,勞動部應該在1個月內,修正外籍看護來台照顧年限的問題,並於今年內提出至少10個創新服務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