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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外勞將加強保障 可享特休、婚喪假

2014-06-17

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已在行政院擱置近三年,立法時程遙遙無期,勞動部另尋解套方案,目前正著手研擬家事勞工勞動權益指導原則,先以行政指導解決家事外勞勞動問題,其中將明訂外勞每天須連續休息八小時、七天休一天及特休假、喪假、婚假等原則,雖不具強制效力,但具民法效力,對聘用外勞家庭衝擊大。

目前家事外勞因不適用勞基法,相關權益以外勞入境後,與雇主簽訂的勞動契約為主,現行官方提供的「勞動契約範本」,內容包括薪資、膳宿、休息、休假及保險等事項,但勞動部研擬的家事勞工者勞動權益指導原則,各項規定都較現行版本更嚴格,加強保障家事外勞權益。

例如現行外籍監護工最常見剝削問題在於幾乎要24小時照顧病人,導因現行勞動契約版本只規定「要提供足夠休息時間」 (不得低於8小時),外勞只能得到間歇性休息,但指導原則要求「每天要連續休息8小時」,確保外勞可得到完整休息時間。

又如七天休一天,原契約範本雖然也有相關內容,但賦予「經勞方同意,可折抵工資」,以至多數外勞幾乎只能拿加班費,一周休不到一天,指導原則則明訂「七天休一天」,且執行比現在更嚴格。此外,外勞工作滿一年,應有七天特休假。

至於指導原則較原契約範本新增內容,包括新增喪假、婚假,並增訂「人道條款」,要求外勞生病時,「雇主要善盡照顧責任」;並新增性騷擾、勞工安全衛生等權益保障。

勞動部強調,相關原則一旦納入指導原則,也會納入勞雇勞動契約,儘管不具法律強制力,但是雇主若違反勞動契約,外勞可以提告,法院通常會採納官方訂的指導原則,勞動契約也有民法契約效力,屆時雇主就會有民事責任,因此「不能說完全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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