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近,每家每戶為家裡除舊布新「大掃除」,以迎接新的一年來臨,但是部分民眾為求方便,指派家中的外籍看護幫忙,這樣的行為可能觸法。想要把荷包看緊過個好年,千萬不要任意指派幫廚、販售等工作。
新竹縣勞工處長黃錦源表示,外籍家庭看護工主要是為身心障礙者或病患從事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例如:為被看護人餵食、更衣、清潔身體、避免褥瘡或促進血液循環之拍背、按摩等非涉及專業醫療行為的照顧工作。
據了解,勞工處統計,104年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高達75件,其中雇主任意指派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外案件就佔有11件,並以從事餐飲業、幫廚工作居多。受處分雇主指出,因被看護者不需全天候照顧,所以才請外勞利用空閒時間幫忙,有時看護想要多賺點加班費,自願到店裡幫忙,並非故意違法。
黃錦源表示,外籍看護工的工作是「看護」,因此,無論是雇主指派、明示、暗示從事許可外工作,都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若雇主違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屆期未改善,勞動部可廢止外籍看護工的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勞工處也呼籲,應按法令規定指派工作,不可貪圖一時方便;同時,雇主及社會大眾應善待外籍勞工,給予與本國勞工相同的平等對待與關懷。
大掃除是東亞過年前的一個傳統習俗,將屋內屋外打掃乾淨,以準備迎接新的一年來臨。另外,也有習俗稱這樣的習俗有「迎新除舊」的意義,把過去一年的厄運通通掃除掉 ,便可以迎接新一年的開始。(從正月初一開始到初五都不可以打掃,才能讓家裡保留「財氣」。)
▼指派外籍看護「年節大掃除」,最高罰15萬元罰鍰。(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原文網址: 指派外籍看護「年節大掃除」 最高罰15萬元罰鍰 | ETtoday地方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128/637752.htm#ixzz3yWb7FH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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