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探親真打工 首創開罰10萬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假探親,真打工!潘姓越配仲介來台探視她的雙親到工廠工作被查獲,陳姓工廠負責人被依違反就服法罰款15萬元,潘女雙親逾期停留又非法打工,各罰4萬元並遣返,潘女也被依違反就服法開罰10萬元,是屏東縣第一位也可能是國內首位因仲介父母來台打工被重罰的外配。
移民署屏東專勤隊及縣府勞工處日前接獲檢舉,指萬丹鄉一家木材加工廠非法雇用外勞,經派員當場查獲一對上了年紀的逾期居留越籍夫妻檔,陳姓工廠負責人坦承以每天800元薪資雇用2人為木材磨平糙面,勞工處依違反就服法對陳姓雇主開罰15萬元。
越籍老夫婦應訊時供稱,女兒潘氏多年前嫁到萬丹鄉,夫婦倆趁來台探親之便,由女兒安排到工廠打工;潘女也坦承因越南老家環境不好,才介紹雙親到工廠上班貼補家用。
專勤隊發現,這對越籍老夫婦已經超過探親居留最長3個月期限許久,擺明是假探親真打工,除依違反就服法43條分別罰款3萬元外,並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罰款1萬元然後遣返,5年內不得入境。
此外,縣府勞工處也首度比照非法仲介將潘姓外配依違反就服法45條開罰10萬元,潘女接獲裁罰書後十分驚訝,抱怨雙親打工沒領到工資就被遣返,她還吃上10萬元罰單,簡直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