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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冤!外勞被老闆叫去做這件事 罰錢還可能要坐牢

2018-05-14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無照開車幫老闆送貨的合法外勞如果被逮到,警察可以開紅單嗎?新竹區監理所表示,不僅可以!就連把車子交給無照外勞開車去送貨的雇主,也要罰喔!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處長唐維德則說,前述狀況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違反了就業服務法,可罰雇主新台幣3萬到15萬元,呼籲雇主不要因小失大。

這起案例發生在昨(11)日下午3點半,「阿泰」面臨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的無照開車紅單外,今天還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唐維德獲悉後忍不住替他大喊「實在很冤枉」!

原來,50歲的泰勞「阿泰」(化名)2年前合法受雇來台,在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和博愛南路口某工地打工。事發時,他正開著雇主的小貨車,載著後車斗一堆沒有任何纏綁、固定的木棧板,要送去5、600公尺外,他老闆的另1個工地現場,途中碰到竹北派出所員警。

員警擔心前述木棧板很可能掉落造成交通危險,因此攔檢盤查,沒想到卻意外發現「阿泰」根本沒有國際駕照,身上還散發著濃濃酒味。經過酒測,「阿泰」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2毫克,所以送「阿泰」1張違規紅單,還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他。

有人好奇,來台打工的外勞並非本國人,前述紅單可以開嗎?開了有錢繳嗎?新竹區監理所表示,外國人來台一樣要遵守台灣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不論騎車、開車都要有駕照,所以員警開單告發沒有錯。

但是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4項,汽車所有人把車輛交給無照的人駕駛,也要被處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不等,如果本案確實是雇主指派「阿泰」開車去送貨,那雇主也應該要被罰。

警方調查發現車子是「阿泰」雇主的,沒有失竊。「阿泰」則透過通譯跟警方說,他沒有國際駕照,開車送木棧板「是工作」。

唐維德說,目前國內依「行業別」引進的移工,還沒看過有人要求來台資格必須要有國際駕照。畢竟根據這些行業的工作內容,駕照幾乎都派不上用場,就連營造廠也沒有人要移工持有駕照才能來台,因為他們的工作不在開車。

他說,有些製造業的現場雖需要用到堆高機,但駕駛人必須有堆高機的「台灣證照」才行。就算真的有移工拿到了這個證照,我國法令也不准移工在台駕駛堆高機。

唐維德說,台灣很多雇主容易因便宜行事而違反就業服務法,例如:申請監護工在家照顧老人家,順便讓他們幫老人家洗衣煮飯,這雖是法律所容許,但有人就會自動擴張工作範圍,讓監護工幫全家人洗衣煮飯、照顧嬰幼兒、或是遛狗等,這就構成了雇主指派移工從事政府許可以外的工作,已經違法,會被罰。

同樣的狀況到了大型營造工地,雇主很容易心存「不過是跑跑腿」的念頭,於是讓移工開車去送貨、或臨時去接送其他工人等,忘了當初申請的是板模工、綁鐵工等而非讓這些移工當司機,不知不覺就觸法。此外,這類大型工地往往層層轉包,很多小包受限人手不足,就會暗暗透過各種管道提供打工機會給逃逸的移工。

唐維德說,原始的承包商如果坐視上述現象不管,就等同「非法雇用逃逸移工」,如果真的不知情,但因現場派駐有監工、工地主任,本身就有肩負工地現場安全和衛生管理的責任,所以難辭「非法容留逃逸移工打工」的責任。

而不管是非法雇用或是非法容留,第1次被查獲,原始承包商也會因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而被處新台幣15萬元到75萬元不等。5年內如果第2次被查到就會被移送法辦,最重本刑可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說,新竹縣就曾有某工地1次被逮到11個逃逸移工,結果原始包商1次就被罰75萬元。提醒雇主千萬不要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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