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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外勞數協商 請公開透明

2014-06-06

今年四月底,我國外籍勞工雇用人數正式超過五十萬人。近年來,來台的外勞數快速增加,令人咋舌。

對於此現象,勞動部說明,目前的外聘政策是對「特定製程(3K)」採常態開放,而非過去的「定量」開放。企業雇用產業外勞時,須搭配雇用一定比例的本國籍勞工,因此當雇用外勞數目增加時,本勞之就業機會,亦會隨之增加。

此說明,應是基於《外國人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之規範,對於製造業外勞之聘雇採3K五級制。對於雇用外勞數目增加,本勞之就業機會亦會隨之增加的說法,乍聽之下似乎有些道理。

不過,《就業服務法》對於外國人之聘雇與管理,即有明示—採「補充性原則」。亦即,在聘僱外國人時,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以雇用外勞數目增加時,本勞之就業機會亦會增加的論述,似乎有些本末倒置。

企業真有如此數量的勞動力需求,且又經過製程改善,如全部職缺均能聘雇本勞;如此,本勞之就業機會,豈不更佳?

另外,長期以雇用外勞解決特定製程缺工問題,更會使企業喪失產業升級動力,對於我國長期之經濟發展並無助益。

除此之外,值得討論的另一項外籍勞工聘雇政策,乃是去年三月推出外勞增額機制(俗稱Extra),增加了部分企業的外勞聘雇比例。

該機制讓合乎外勞聘雇達十%到卅五%的企業,可藉由加付就業安定費,進而增加百分之五到十五的外勞配額。

雖然主管機關宣稱,此一政策乃冀望以提高雇用增額外勞時,需繳納的就業安定費,增加其雇用成本,進而收以價制量之效。不過,此舉也不免讓人質疑,為何提高付費標準,即可提高聘雇外籍工數目?更甚者,此舉是否也因此造成了外勞數量的快速增加?

至於我國合理的聘雇外勞數目,究竟為何?依我國《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每年得引進之外勞總數,「依外籍勞工聘雇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協商之」。亦即,每年聘雇外勞數目,需經勞動部所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的議決。

因此,基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意旨,為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了解、信賴及監督,強烈建議勞動部將每年「外勞政策評估小組」與會的人員,及所做成的決議等事項,予以公開,以做為討論聘雇外籍勞工數目之參考。如此,適切聘雇外勞數目,其合理性方能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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